政治特征:实行 “王政” 体制,国王(Rex)由贵族会议(元老院)选举产生,兼具军事统帅、宗教领袖与司法裁判权,但权力受元老院和公民大会(库里亚大会)制约;社会分为 “贵族”(Patricii,掌握土地与权力的世袭阶层)与 “平民”(Plebeii,早期无公民权的劳动者),阶层对立初现。
经济与社会:以小农经济为基础,农业是核心生产方式;手工业与商业处于萌芽阶段,主要服务于本地需求;宗教上信仰多神教,神系融合了古希腊与伊特鲁里亚神话,祭祀活动与城邦治理紧密结合(如国王兼任最高祭司)。
关键意义:奠定了罗马城邦的基础 —— 传说中罗慕路斯建立罗马城(公元前 753 年),确立了早期的法律与行政框架,为后续共和制度的诞生积累了 “权力制衡” 的雏形(元老院对王权的约束)。
政治特征:确立 “三权分立” 雏形 —— 最高行政权由 2 名 “执政官”(每年选举产生,任期 1 年,彼此制衡)掌握;元老院(由贵族与资深官员组成)是核心决策机构,掌握财政、外交与军事决策权;公民大会(森都利亚大会、特里布大会)负责选举官员与通过法律,平民逐渐获得参政权利(如设立 “保民官” 保护平民利益,颁布《十二铜表法》确立成文法)。
疆域扩张:从意大利半岛中部的小城邦,通过 “布匿战争”(击败迦太基,控制北非与西班牙)、“马其顿战争”(征服希腊)、“叙利亚战争”(控制西亚部分地区),逐步成为地跨欧、亚、非三洲的地中海帝国,疆域西至西班牙,东至小亚细亚,南至埃及。
社会与经济:随着扩张,大量奴隶涌入罗马,“奴隶制庄园经济” 兴起,农业与手工业规模化发展;商业繁荣,地中海成为罗马的 “内海”,粮食、丝绸、香料等商品流通频繁;但阶层矛盾加剧 —— 平民与贵族的冲突、奴隶主与奴隶的对立(如斯巴达克斯起义)、小农破产与大地产兼并,为共和制的崩溃埋下隐患。
文化特征:融合希腊文化与本土传统,文学(如西塞罗的演说词、李维的《罗马史》)、建筑(如罗马广场、水道桥)、法律(《十二铜表法》为罗马法奠基)快速发展,确立了 “务实、法治” 的文化内核。
政治特征:
元首制阶段(公元前 27 年 — 公元 284 年):皇帝(元首)表面保留元老院、公民大会等共和机构,实则掌握绝对权力,如奥古斯都、图拉真、哈德良等 “五贤帝” 时期,政治稳定,皇权与元老院关系缓和;
君主制阶段(公元 284 年 —395 年):戴克里先推行 “四帝共治制”(将帝国分为东西两部分,各设正副皇帝),君权进一步强化,元老院权力被削弱,官僚体系更加庞大。
疆域与鼎盛:图拉真时期(公元 117 年)达到疆域顶峰,地跨欧、亚、非,面积约 500 万平方公里,人口约 6000 万;帝国建立统一的法律体系(如《查士丁尼法典》的前身)、交通网络(罗马大道)与税收制度,统治效率提升。
社会与经济:前期(1—2 世纪)经济繁荣,城市兴起(如罗马城人口达百万),手工业(玻璃、金属加工)、商业(丝绸之路与罗马的连接)发达;后期(3—4 世纪)因战乱、苛税、奴隶短缺,经济衰退,小农破产,城市衰落,社会动荡。
文化与宗教:基督教兴起并逐步合法化 —— 公元 313 年《米兰敕令》承认基督教合法,公元 380 年《狄奥多西敕令》将基督教定为国教,取代传统多神教,成为西方宗教的核心;建筑艺术达到顶峰(如罗马斗兽场、万神殿),科学(如托勒密的 “地心说”)、法律进一步发展。
分裂背景:3 世纪危机(战乱、瘟疫、经济崩溃)后,帝国东部(希腊化地区)经济更发达、局势更稳定,西部(拉丁化地区)则面临日耳曼蛮族(如哥特人、汪达尔人)的持续入侵,统治薄弱。
西罗马帝国特征:政治混乱,皇帝更迭频繁(4 世纪 —5 世纪共换过 20 多位皇帝),权臣与蛮族将领操控政权;经济崩溃,土地荒芜,人口锐减,税收无法维持军队;社会矛盾尖锐,平民与贵族离心,蛮族逐步渗透到军队与政权中。
灭亡与影响:公元 476 年,日耳曼将领奥多亚克废黜西罗马最后一位皇帝罗慕路斯・奥古斯都,西罗马帝国灭亡,标志着 “上古时代” 的结束与欧洲 “中世纪” 的开端;东罗马帝国则继续存在至 1453 年(被奥斯曼帝国灭亡),保留了罗马的法律、文化与基督教传统,成为连接古典文明与中世纪的桥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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